技術的發展往往是雙刃劍,人工智能的商業化落地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6月17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發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以下簡稱《治理原則》),提出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動指南。
《中國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報告2019》顯示,我國人工智能論文發表量全球領先,企業數量等多項指標居全球第二位。在今年兩會期間,就有不少科技企業的負責人提議需要加快人工智能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
我國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發布,為立法打好基礎
為推動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我國成立了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負責統籌推進人工智能治理的相關工作。
在最新的《治理原則》中,最關鍵的主題便是“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具體包括四個重點:更好協調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的關系,實現“雙輪驅動”。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規避風險隱患。推動經濟、社會及生態可持續發展,促進包容共享。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倡開放協作。
《治理原則》指出,在數據獲取、算法設計、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和應用過程中應該消除偏見和歧視。加強人工智能教育及科普,促進共享發展,避免數據與平臺壟斷。在安全可控方面,人工智能系統要逐步實現可審核、可監督、可追溯、可信賴,提高魯棒性及抗干擾性。
我國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發布,為立法打好基礎
同時,《治理原則》也提到了數據隱私方面的內容,在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處理、使用等各環節應設置邊界,建立規范。完善個人數據授權撤銷機制。
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主任薛瀾表示,“我們發布的《治理原則》,也為今后的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礎。人工智能發展非常快,而立法的周期較長,因此也很難只用法律框架來支撐人工智能的發展,這就需要相關的原則準則、行業規范,包括從業者的自律,來協同推進其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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